育岚教育虚假宣传及主体不一致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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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2月24日分两笔完成支付,该收费主体为北京育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但实际收款账户关联公司为郑州郑韵科技有限公司,二者主体不一致,存在主体混淆及责任转嫁嫌疑。 一、 关于违约与实际履约情况 学*过程中,被投诉人严重违约,承诺悉数落空: 1. 承诺兑现率为0: 自2026年3月13日起,授课老师李瑞改口称“头条无法盈利”,此前承诺的流量扶持、专属AI指令词、高质量创作素材、广告商单等核心权益均未兑现,无任何实际收益产出。 2. 套路式二次收费: 机构在2月24日明确承诺“无二次收费”,但在2026年3月19日,李瑞老师再次诱导本人缴纳3299元高阶训练营费用,并恐吓称“不缴费则无法继续学*、获取素材及产生收益”。该行为与前期承诺完全背道而驰,属于典型的“套路贷”式诈*营销。 3.学员禁言,相互之间没有办法加微信。3月20日我知道上当时在群里发表自己的看法时,被移除群,当时我的班主任李瑞老师口口声声说负责到底,结果在3月底也把我移交给其他老师,另一个老师对我说;“去发作品,去积累”。请问当时的0粉丝,包赚钱的承诺呢? 三、 结论 截至目前,本人仅学到免费基础内容,未获得任何 promised 的增值服务,也未产生任何收益。被投诉人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承诺、连环诱导、主体不一致收款的方式,*取本人钱财,已构成严重欺诈。 鉴于网络上已有多名学员遭遇同款*局,且事实与本人完全一致,恳请贵*台对此类恶意商家进行严查。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退费并赔偿,望依法处理! 投诉人: 王华 日期: 202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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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金额:
1780元
投诉编号:
10115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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