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演唱会门票强制不退票涉嫌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accb5e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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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4月8日在猫眼app购买演唱会门票一张,合计人民币1717元(包含18元门票邮寄费用),因为*台饥饿营销导致本人与朋友重复购票,与*台客服沟通多次要求退票,*台以自己制定的“不支持退票”为由拒绝退款,在《民法典》里,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客服还问我这些法律法规是谁制定的⋯.这张票截止2026年4月8日晚上九点三十八分都还显示预售中且未出票,退票完全不影响*台后续售卖。本人唯一诉求就是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