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夫人婚纱摄影霸王条款及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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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3月28日与杭州乐稀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科创中心A座11楼)签订婚纱照拍摄服务合同,合同总额9999元,当日支付5000元(合同注明为‘预付款’),现因商家存在以下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1、“不可退”属无效格式条款:合同载明“不可退预付款”,系商家单方预先拟定,未与本人协商,实质上排除了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及退款的权利,违反《民典法》第497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依法应属无效。 2、未实际履约且私自排期:签约后本人从未确认拍摄档期,销售人员未经本人同意,单方面在系统预约5月11日档期,本人感受到背刺,并且不再信任商家(是因为约档期后就是享受服务),我认为违背了我正常消费者权益。到目前为止,未进行试妆、选景、拍摄等任何实质服务,商家未产生实际履约成本。 3、宣传与实际严重不符:交款前销售明确说“风格、拍摄地点任选”,但交款后却各种推拖,涉嫌欺诈消费,误导消费。 投诉诉求:退全额预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