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APP拒退未消费门票涉嫌违法
网友保保_addNuq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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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我于2026年4月7日购买了一张价值1280的门票。因为时间原因,没有办法去,且对于未消费的订单*台不予退款。未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28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我已保存好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