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商家拒退7天无理由退款
网友保保_HSmEdl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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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6年4月6日购买商品发现购买错误后立即于商家和*台申请退款。商家并未回复于4月9日在并未发货不影响正常销售,以商家单方面拒绝退款的格式条款拒绝退款,但在其商家主页明确指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含有此类内容的格式条款无效。商家单方面规定的“不退不换”条款,如果限制了消费者在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经营者根本违约时的退换货权利,就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不公*的格式条款(即“霸王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