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号企鹅公寓克扣押金拒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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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请求:请出租方退还我的押金,共计3500元。 二、相关信息: 租房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祠堂村68栋(七号企鹅公寓)705房 租赁合同签署 前任管理员:奕承(136****0629)、 现任管理员:冯英杰(135****4133) 三、事实与理由:本人于2023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2023年与七号企鹅公寓(以下简称出租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押金3600元,后每年续签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每月按时支付房租水电,期间押金一直在出租方处,最后一次为2025年3月底与管理员:奕承(136****0629)处理续签事宜,2025年4月30日管理员变更为冯英杰(135****4133)。(详见截图) 本人于合同到期前一月以上告知出租方退租,出租方于3月30日反馈5个工作日退还押金,至今(4月11日)因克扣押金存在纠纷,仍未退还押金。 经过几番沟通后,他们以“卫生100,家电折旧300,3600-400=3200”为由,要扣除押金。 四、出租方不退押金的理由:“卫生100,家电折旧300,3600-400=3200” 3月31日进行退房,出租方微信明确回复表示OK,双方协商一致,期间并未提及任何扣费和折旧费问题,随后等待退还押金;至4月10日已逾期出租方退还押金5日期限,进行提醒催促,突然提出“卫生100,家电折旧300,3600-400=3200” 1、100元卫生费协商同意。 2、300元折旧费不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0条,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租赁,致使租赁物产生正常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折旧费本身就不合法。 3、投诉请求:请房东退还我的押金,共计3500元。 五、具体过程详情请看聊天截图。 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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