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星球拒退演唱会门票涉嫌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CB7o3hjH
本人于2026年4月10日在抖音*台购买颜人中深圳演唱会门票,金额780元,抖音订单号10***************47。收款人:上海票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交易订单号:20************************10。商户单号:10***************47。购票后次日4月11日9:45我在主办方免费退票期内申请退票,*台因以“商家不同意退费”为由拒绝退费。商品页中“退改仅支持申请1次”的条款仅放在“注意”弹窗第4条,无强制确认、加粗标红等显著提示,我购票时并未注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该格式条款对我不生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以及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不得强制交易。《民法典》中不能改签退票的规定属于一方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所谓的“霸王条款”。 另参照新华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而本人在举办单位规定免费退票时效内退票,但因票务*台拒绝及故意拖延导致本人无法享受免费退票权益,并承担额外手续费,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要求*台全额退款并赔偿相应手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演出尚未举办,票品为预售且未收到实体票,我付款次日申请退款,符合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不退不改属于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