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有方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履约
网友保保_K8DQn3Bk
已完结
被投诉方以虚假宣传、夸大服务效果、诱导升级消费等方式,*取本人支付高额服务费12800元,未按承诺提供任何有效性服务,未达到任何修复效果,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涉嫌服务欺诈。 1初次诱导(99低价引流):本人因情感问题咨询,被该公司以“4800元个人版情感修复服务”吸引,对方宣称有多年行业经验、专业团队、可针对性解决问题 。2. 步步诱导升级(从4800元→12800元):服务开始后,咨询师以“情况复杂、基础服务无效”为由,反复诱导升级至“幸福版、深度辅导、婚姻修复专属方案”等高价套餐,3一个星期后又要求升级实操版15800的服务。本人未同意升级。3. 服务严重缩水、无实质帮助:付款后;仅发送通用书籍、听书链接、零散话术,无任何个性化指导、无任何有效推进,无任何改变、无任何效果。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虚假宣传、夸大服务效果、隐瞒真实情况,诱导消费者作出错误消费决策。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仅提供无价值的通用资料,未履行核心服务义务。4涉嫌价格欺诈、服务欺诈,以低价引流、高价收割,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 5 要求被投诉方全额退还12800元 ,或者协商退款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