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拒退因拒签导致的澳门演出票
网友保保_vTaVzIFz
处理中
我于4月8号在猫眼*台(北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澳门wiea门票,订单号:27*******66,27*******52,27*******10,购票金额共计3551元。因本人办理澳门签证时被拒签,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不可抗力,完全无法前往澳门观看演出,并非主观无故退票。 猫眼*台在购票页面设置的“一经售出不退不换”条款,属于单方制定的格式霸王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依据《民法典》第49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该条款依法无效,不能作为拒绝退款的依据。我多次通过*台客服申请退票退款,均被无理由拒绝,严重侵害了我的消费者公*交易权与合法权益。 现正式投诉猫眼*台,要求其立即为我办理该订单的全额退款,并承担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