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分期贷款年化利率超24%违规
网友保保_ASMLyr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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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好分期借款 9000 元,分 12 期,每期 903.99 元,真实综合年化约 35.96%,明显超过* 24% 监管上限。 依据《民法典》第 680 条及金融监管规定,超出 24% 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我有权拒绝支付并要求退返或抵扣。 截至目前我已正常还款 10 期,合计 9039.9 元,已接*按 24% 年化计算的合法本息总额。 贵司以“合法合规”为由拒绝按法定上限重新核算,故意造成我逾期,并威胁上报征信,该行为已构成违规加重逾期责任。 现正式要求: 1. 按年化 24% 重新核算本息,退还或抵扣我已多付的超额利息; 2. 剩余 2 期欠款按重新核算后的金额调整; 3. 立即撤销本次逾期记录,不得上报征信;还有几笔借款利率高于*规定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