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鸡菜品中吃出头发要求赔偿
网友保保_Xcxenh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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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食品混有异物,我要求免单+赔偿1000元 我是老乡鸡的顾客四月16日下午17:17分在闵行区都市路3759号龙盛国际商业广场B2食用辣椒炒肉里面吃出头发这不仅影响了我的用餐体验,也让我对食品安全感到担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退还该菜品费用并赔偿1000元,并道歉,请老乡鸡高都终止请老乡鸡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并与我取得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