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花优品APP违规收取砍头息358元
网友保保_XAhIF6Su
本人于2024年12月12日通过“轻花优品”APP向“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申请借款7000元,分12期还款,合同显示总还款金额为8435.39元。但在借款到账当天(2024年12月12日16:09:35),本人银行卡(卡号尾号7479)被“上海纬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宝付支付”莫名扣走358元,本人从未授权该笔扣款,也未与上海纬雅签订任何服务协议。 扣款后,本人实际到手金额仅为6642元(7000元-358元),但陕西长银消费金融仍然按照7000元本金计算利息并制定还款计划。经计算(采用内部收益率法),包含该358元砍头息后,该笔借款的真实年化利率约为35.6%,接*高利贷法律红线,且358元扣费属于典型的“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违法行为。 具体违法/违规点: 1. 违反《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利息不得预先扣除。358元扣款实际发生在本金到账当日,完全符合“砍头息”的法律定义。 2. 违反*金融监管总局助贷新规(2025年10月1日实施):*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变相提高费率。上海纬雅公司未提供任何实质服务即扣费。 3. 未以明显方式披露综合年化利率:借款前轻花优品及长银消费金融仅展示名义利率/费用,未告知包含砍头息后的真实年化利率,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4. 强制扣款,不当得利:本人从未在任何协议中同意向“上海纬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358元,该扣款无合同依据、无服务对价,属于不当得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