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保险低价诱导投保及自动扣款未提示

网友保保_45ac1c8a

处理中

2018年11月,投诉人通过水滴保*台购买了众安承保的“百万医疗险”,投保时页面仅提示“3元购买”,未以显著方式告知后续每月将自动扣款200余元,亦未在投保前就自动续费条款作出充分说明、未在每月扣款前单独提示。此后自2018年11月至2021年3月,众安持续从投诉人微信账户自动扣款,单月保费高达200余元,累计扣款5770元。直到投诉人看到很多媒体报道才知情,翻查微信账单方发现上述扣款事实。 2026年4月众安向投诉人开具保费发票,发票金额为6190元,与实际扣款5770元严重不符,差额约419.2元。其中2018年11月和2019年11月,投诉人实际仅被扣款12元,贵司却开具了222元的全额发票。 违规行为 · 以“首月3元”低价诱导投保,首月与次月保费价差*70倍,且投保过程中未就自动续费条款以显著方式提示,后续每月自动扣款前亦未单独提醒,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欺*投保人”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关于知情权和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 · 发票金额与实际扣款不符,涉嫌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涉嫌虚开发票。 过往处罚记录 贵司因同类违规问题屡次被监管处罚:2021年7月因自营网络*台销售页面欺*投保人等问题被银保监会罚款145万元(银保监罚决字〔2021〕33号);2023年4月因第三方*台销售页面欺*投保人被湖北银保监局顶格罚款30万元(鄂银保监罚决字〔2023〕19号);2024年4月因隐瞒关联交易、虚假列支费用等问题被*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180万元(金罚决字〔2024〕1号)。 投诉请求 · 责令众安就“首月3元”低价诱导及自动续费未显著提示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改,退还投诉人实际支付的保费5770元;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消费欺诈三倍赔偿的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要求众安支付三倍赔偿金17310元; · 责令众安就发票金额与实际扣款不符的违法行径作出书面说明,同时提请*税务总局依法就虚开发票问题立案调查; · 责令贵司依法对投诉人进行书面道歉。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