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松霖教育虚假宣传包过*费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7el3FbFv
本人于2025年12月15日–18日,经河北松霖教育工作人员宣传,报名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培训及报考服务。工作人员明确口头承诺并在微信聊天中确认:考中级消防证包过、不用学*、只需本人到场配合走流程即可顺利拿证,不存在不过的情况。如有不过情况承诺全额退款。基于上述“包过、绿通、免学”的虚假承诺,我向该公司支付全部费用共计11900元,为两个人的配合保过拿证的费用,有完整转账记录;并签订两年期服务协议,实际这个证书属于国考了他们根本操作不了,纯属*人,*人签署虚假服务协议,属于基于该承诺,我向松霖教育支付费用共计(11900)元,并签订两年期服务协议。协议中写有“所付款项为课程服务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内容,该条款为对方预先拟定、不可协商的格式条款,属于典型霸王条款 。 2026年4月24日,我按其安排参加考试,结果直接挂科、未通过。松林教育“包过、绿通拿证”完全无法兑现,属于虚假宣传、合同欺诈 。事后我要求全额退款,对方以协议写了“不退款”为由拒绝全额退款。但根据法律规定:免除自己责任、排除消费者退款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且对方先虚假宣传、欺诈在先,合同目的已完全无法实现,我有权要求全额退款 。对方拒不退款,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特此投诉。 法律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减轻自身责任,否则该条款无效 。 2. 《民法典》第497条:不合理免除提供方责任、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 3. 《广告法》第24条:教育培训不得对考试通过、拿证作保证性承诺,“包过”属于违法虚假宣传 。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第53条:虚假宣传违法;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必须退款 。 2026年4月24日,参加中级消防证全国统一考试,结果直接挂科、未通过。至此,松霖教育承诺的“包过”完全无法兑现,属于典型虚假宣传与欺诈,合同目的彻底无法实现 。事后我要求全额退款,对方推诿拖延、拒绝全额退款,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公司名称 河北松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68*****05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纳税人识别号 91****01MACU9BTD66 招生老师:郭鹏鑫 微信号:Sexce-CE 电话 18******15 公司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阜城镇光明路888号翰林院西区25号楼二单元502室, 法定代表人:史世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