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洋保险销售误导致不识字老人误购长期保单
网友保保_N2N4LBZ7
本人的母亲(孙秋英,身份证号:432901*********366)于十年前,在太*洋保险(中国太*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员线下推销下购买本品。 一、销售过程存在严重误导 我母亲不识字,她和我说当时业务员明确口头告知她:本保险只需缴费10年,全程未告知、未提醒实际缴费期限为20年,刻意隐瞒核心关键合同条款,属于恶意销售误导。 二、保险公司未履行法定明确说明义务 投保人文化程度低、不识字,无法自主阅读、理解保险合同、缴费年限、长期缴费约束等专业条款。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针对长期人身险,必须对缴费周期、合同关键内容做口头明确解释+有效确认,但投保人也就是我母亲全程未得到任何通俗易懂的条款讲解。 三、保单回访流程严重不合规,不具备法律效力 保险公司声称投保后有微信签字回访确认,但无任何回访录音、视频记录。 投保人不识字,不会独立操作微信电子签字、线上确认操作,无法证明该微信操作、电子签字完全存在业务员私自手持客户手机代操作、代确认的极大可能。 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保险销售、回访要求全程可回溯、可核验,但我要求他们提供录音能证明投保人在不识字的情况下确实明白保险条款,但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回访录音,单方面口头声称已完成告知与回访,完全无效。 四、保险公司举证责任划分不合理,刻意推诿 在沟通争议中,保险公司主张“已告知条款、已本人确认、回访有效”,该部分举证责任完全在保险公司一方,但我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录音,他们却让我提供录音并告知谁主张谁提供。 所有投保流程、回访流程、电子签名后台数据、录音留存,全部由保险公司单方面保管、掌控,普通消费者无能力、无义务留存相关录音及后台记录。 现保险公司颠倒举证责任,要求消费者自行提供录音证据,无任何法律依据,属于刻意推卸责任、拖延处理。 五、投诉诉求 1.全额退还投保人历年所交保费,随后终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