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信金融违规放贷收取高息
网友保保_hDUNDHTu
处理中
1. 2016年10月,本人向原捷信申请现金贷15000元,合同号:36*********02,分期33期,合同标注月利率1.75%,同时收取服务费、管理费等费用。 2. 本人已累计实际还款34096.07元,远超借款当时年化36%的法定利率上限(按36%计算,该笔贷款本息合法上限仅为22850.05元,本人已超额支付11246.02元)。 3. 2023年9月,原捷信将该笔债权转让给浙商资产,现受让方要求本人支付剩余欠款2570.74元,该款项全部为不受法律保护的超额利息及违规费用。 4. 原捷信现已更名为“天津京东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本次更名不影响其对该笔违规贷款的责任承担。 三、投诉请求 1. 责令天津京东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原捷信)退还本人已支付的、超过年化36%部分的超额利息,合计11246.02元(以最终核算为准)。 2. 责令浙商资产立即停止对本人的所有催收行为,免除案涉合同项下剩余全部欠款2570.74元,不得再主张任何权利。 3. 若该笔贷款已影响本人征信,责令相关方配合办理征信异议处理,消除不良记录。 4. 对原捷信违规发放高利贷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