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电动车分期欺诈及未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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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4月21号晚在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中园317号楼底商九号电动车,购买一辆电动车本店的工作人员跟我说,此车3500,我这边选择分三期付款,付了1200的首付。于2026年4月30号上午,我联系本店的工作人员,想还清他所有的钱工作人员给我发来还剩所有钱的分期账单,每月还需要再还1284元,总共再再还三期,一次性还完是3854元。工作人员跟我说打93折,但是我连问他我付的1200首付是什么钱,他那边没有回复,一直在推脱,让我去找办理的人员。当我联系到办理人员,他说我的这个1200元是租车的钱,但是我车只用了十天,后面还有20天,这1200应该还要给我退回800元,最后整体一算,此车价格说是3500元,但实际已经达到4500元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