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商户售假失联,收单机构未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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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4月26日通过微信支付*台,向商户“金条的店铺”(商户单号:201026*********823,商户显示名:许天行)支付180元购买商品。 收到商品后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联系商家退货退款,但商家拒绝处理并失联。 被投诉人(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商户的收单机构,未尽到对入驻商户的审核与管理义务,导致消费者在遭遇欺诈/售后问题时无法联系商家,且支付*台未提供有效的纠纷处理渠道。 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被投诉人: 协助联系商家,为消费者办理全额退款180元; 或者向本人提供商户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以便本人维权。本人全程从拿到快递到开箱都没有穿过鞋子,有开箱视频,是鞋子本身有质量问题,想退货联系商家,商家不理会我,想卡7天。无理由,7天过后不给退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