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售故障笔记本拒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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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3月10日在京东*台(订单号:34************43)购买机械革命蛟龙16P笔记本电脑一台,实付6799元。正常使用仅20天即出现花屏、自动关机等核心功能故障,本人已拍摄清晰故障视频。与京东客服多次沟通,对方承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但以“超过15天换货期”为由拒绝换货,仅提供维修方案,并 要求本人自行做检测报告。 投诉理由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电脑属于法定耐用商品,购买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举证责任由经营者承担。京东主张“检测无问题”,应由其提供完整检测证据,而非要求消费者自行检测。本人提交的故障视频属于有效视听资料证据,已初步证明商品瑕疵的存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京东以内部“七退十五换”规定对抗法定质量责任,于法无据 核心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民法典》关于根本违约的规定 核心条件: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 我买的电脑有质量缺陷(花屏、自动关机) 京东作为卖方已构成违约,我有权直接要求其承担更换的违约责任。 现恳请贵局依法介入处理,责令被投诉人履行换货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需第三方检测,请求贵局指定具备CMA/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依法由经营者承担 本人提交的故障视频,已清晰证明涉案电脑存在花屏、自动关机等核心性能故障,依法已完成'商品存在瑕疵'的初步举证责任。原告电脑购买仅20天,尚在6个月法定期间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被告如主张产品交付时完好、不存在质量问题,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仅凭其单方面口头声称检测无问题’,不构成有效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