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银行委托催收发恐吓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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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收到一条来自106810********421的短信,内容为:【中国*安】周陈红,诉保材料通过审核,正办理冻结微信,银行卡,支付宝等,强制划款全额5834元。主动协商还款回A。拒收请回复R。 此短信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1. 虚假、恐吓性内容:短信中所谓“诉保材料通过审核、冻结微信/银行卡/支付宝、强制划款”等表述,并非法院或*安银行的官方通知,属于催收机构编造的虚假信息,目的是对本人进行精神施压与恐吓。 2. 违规催收行为:该催收方式违反了《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中关于文明催收、禁止暴力/软暴力催收的相关规定,已对本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困扰。 3. 未经本人同意发送骚扰信息:本人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发送此类带有胁迫性质的信息,该行为已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当前情况与诉求 本人目前处于失业状态,无任何稳定收入来源,并非恶意拖欠款项,始终愿意在具备还款能力后,积极与银行协商还款事宜。 现提出以下几点诉求: 1. 立即要求*安银行及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停止所有形式的违规催收、骚扰与恐吓行为,删除本人的个人信息,不得再向本人发送任何此类短信。 2. 请*安银行安排官方工作人员与本人对接,基于本人当前的实际困难,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方案(如个性化分期还款等)。 3. 请相关监管部门对*安银行的催收外包行为进行核查与规范,杜绝此类违规催收行为再次发生。 本人承诺所述情况均为真实,愿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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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本人因与*安银行存在普通信贷业务争议,*期持续、反复、每日多次收到非官方号码、第三方催收渠道发送的骚扰恐吓短信,对方未经本人允许,非法获取、公开、使用我的个人姓名、手机号等私密信息,长期高频扰民、恶意施压、变相恐吓,已经严重侵犯我的个人隐私权、生活安宁权、人格尊严权。 具体侵权事实 1. 非法获取并滥用个人隐私信息 本人的姓名、手机号、个人债务信息属于受法律严格保护的个人隐私信息。*安银行未尽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义务,将本人私密信息违规泄露、外包给不明第三方催收公司,放任外部机构肆意调取、使用、传播我的个人信息,属于严重的信息泄露、侵犯隐私权行为。 2. 长期高频短信轰炸,恶意滋扰正常生活 自2026年5月21日至今,不明第三方号码(182****2075)及冒用“中国*安”名义的渠道,每天重复多条骚扰短信,内容包含强制划扣、冻结账户、胁迫式言语、低俗施压话术,并非正规银行合规通知,属于恶意骚扰、软暴力催收。 3. 内容带有恐吓、胁迫性质,造成严重精神困扰 对方发送的短信内容带有威胁、逼迫、道德绑架式话术,长期不间断推送,导致本人日常作息、心态、生活受到极大干扰,产生焦虑、烦躁、精神压力,严重侵害公民正常生活安宁权。 4. 非官方渠道恶意推送,违规催收证据确凿 所有骚扰短信均非*安银行官方客服号码发出,属于银行外包第三方违规操作。根据银保监会规定,金融机构严禁委托第三方进行骚扰式、滋扰式、软暴力式催收,当前行为已明显违反金融催收监管规定及个人信息保护法。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任何机构不得非法泄露、传播、滥用公民个人信息,不得侵扰个人私人生活安宁。 2. 《商业银行催收行为监管规定》:严禁第三方高频骚扰、短信轰炸、恐吓滋扰、软暴力催收。 3. 《民法典》: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生活安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害。 本人正式维权诉求 1. 立即停止一切第三方对本人的短信轰炸、骚扰、恐吓、违规催收行为,永久关停所有违规推送渠道。 2. 彻查泄露本人隐私信息的责任方,对违规合作第三方进行处罚、解约、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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