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冒用身份充值拒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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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姓名:罗美慈 投诉人联系电话:137****5871 被投诉方信息 被投诉单位名称:咪鸭语音厅(湖南九音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本人系未成年人薛祖栋的法定监护人,薛祖栋,17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025年9月16日至2026年3月18日期间,该未成年人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其堂哥薛家豪的身份证在咪鸭语音厅*台完成实名认证,并通过本人的银行卡向该*台充值,2026年3月18日累计消费金额3506元,根据该账户在*台的等级,在*台充值有7000余元。*台相关充值记录、银行扣款流水均已留存。 发现上述情况后,本人3月19日第一时间联系咪鸭语音厅*台客服,明确告知*台充值行为系未成年人所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要求*台全额退还未成年人充值款项。经多次于*台和电话客服沟通,*台要求提供的凭证和注册号的身份信息等材料,都已提供。但*台明确以“无法确定是未成年人进行充值,证据不足”为由,拒绝退费,恶意推诿,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咪鸭语音厅*台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规定,未对用户身份进行严格的活体检测,仅凭身份证照片即完成实名认证,为未成年人冒用他人身份充值提供了可乘之机,存在明显过错。 本投诉请求: 1. 责令米鸭语音厅*台立即全额退还未成年人充值款项人民币7000余元; 2. 责令*台对自身未成年人保护、实名认证、充值限额及防沉迷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