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艺星医美眼角修复术致畸形并隐瞒生理期手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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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间:2026年3月22日 投诉对象: 深圳艺星医疗美容医院 涉及项目: 眼角修复术 手术日期: 2026年3月29日 主刀医生:温磊 一、 事实经过与核心违规点 术前告知缺失与过度承诺: 虚假营销,过度医疗,术前面诊期间医生以祛疤为由诱导我进行眼角修复手术,术前医生明确表态“基本不会留下明显疤痕”,并未告知术后可能形成严重“假性内眦赘皮”的风险。但术后出现了更大瘢痕和严重内眦畸形。院方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仅简单询问病史,未履行充分的风险告知义务,严重侵犯患者知情权。(有录音和聊天记录为证) 违规进行生理期手术: 因院方原因导致手术由原定15:00延误至18:00。本人在术前突发月经,并第一时间告知医生及护士。院方明知生理期手术存在凝血功能受限、感染风险增高的情况下,为追逐利益仍执意进行手术。(有录音为证) 手术质量存在重大缺陷: 术后第3天起,缝线出现异常脱落(每天掉落2-3根),至第7天缝线大量脱落,直接导致切口愈合不顺、形成长且突兀的假性内眦赘皮及明显疤痕。医助和医生以“是正常现象”为理由推脱责任。(有录音、照片、聊天记录为证) 术后并发症处理不当: 术后出现严重结膜炎,眼睛刺痛流泪至无法睁眼。复诊时,医生对于手术质量缺陷及生理期手术事实未予否认,但未给出有效解决方案。(有录音和聊天记录为证) 二、 造成的损害 生理损害: 严重的结膜炎、眼部刺痛,切口愈合不良,眼角结构受损。 面貌损害: 形成畸形内眦赘皮,双眼皮衔接不顺畅,留下明显疤痕,需二次手术修复。 心理损害: 术后效果极其不理想,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心理健康。 三、 诉求事项 要求深圳艺星医疗美容医院全额退还手术费用。 赔偿本人因该医院手术失误导致的后续二次修复费用。 请求对该医院的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过度营销、诊疗规范、手术操作质量及风险告知流程进行彻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