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洋人寿拒赔三万元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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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侯振科,今年56岁,山东省郓城县黄泥冈镇侯楼村村民,因在2008年经家人介绍推荐了一份太*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的小康之家岁岁登高分红型寿险,在签署合同时太*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为了促销保险公司业务给我额外赠送了一份吉祥卡意外伤害保险,并没注明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在合同生效期的第二年下半年10月中旬在新疆乌鲁木齐干活时砸伤了右脚大拇指脚趾头并导致骨折住院医疗一个月多左右,医疗费用就花费了我一万多。11月14号回到家里就去山东省郓城县太*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报案素赔申请意外伤害赔偿赔付,结果在20101月4日给我开具理赔支付单据上注明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人民币三万元字样的赔偿没有理赔支付。却象征性的以所谓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助1000元作为意外伤害理赔支付了!我不服所谓的这样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助1000元,因为我要求太*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是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支付,而不是所谓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助,请问太*洋保险公司不按照*颁发的意外伤害条列赔付对吗?明知道当时给客户理赔支付错了,却不承认错误是不是该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制裁包赔双倍意外伤害损失呢?我请求*台监督督办处理我的问题并要求太*洋保险公司郓城支公司给客户赔礼道歉并把错赔偿意外伤害金额赔付到位。给我一个满意的公道!以下图片就是当时太*洋保险公司郓城支公司给我支付理赔时开具理赔单据证明材料,开具发票单据上明明注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人民币三万元字样就是不给按照出具证明材料上的意外伤害保险来解决理赔支付。而是下面注明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补助1000元草草了事的。多次找他们反映理论要求太*洋保险公司给我履行意外伤害保险职责?可他们太*洋保险公司分公司不但不承认当时错误。还蛮横无理取闹给我家人打电话并威胁我说什么有本事尽管告,公司愿咋给就咋给。客户没有争议权,这就是我们客户在太*洋保险公司投保的悲哀结局,给他们保险公司钱可以,到真正有意外伤害找他们素赔就难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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