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超市售卖腐败变质榴莲
网友保保_ChD1TYyu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5月12日,在家家悦超市购买该店特价处理榴莲一个,支付金额80元。购买时超市未告知该榴莲已经腐败变质,将变质问题榴莲以特价形式对外售卖。 回家开果后发现该榴莲果肉严重腐败发酸、大面积软烂流水、刺鼻腐臭味、严重变质发霉,完全无法食用,属于典型腐败变质不安全食品。 超市明知榴莲已经变质、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不做销毁处理反而特价售卖,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禁止销售腐败变质食品的规定,极大危害消费者饮食健康,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特价不能免除食品安全责任,商家恶意售卖变质食品,漠视消费者身体健康,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该超市食品安全问题,并依法对我进行退款及相应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