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消费金融违规发放培训贷并拒不处理欺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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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7月被西安九州计算机培训学校以虚假招聘、包就业名义诱导,办理贵司培训贷(合同编号:HCF-JYQDdL20************59),贷款金额23800元,资金全额由培训机构收取,本人未实际占有、使用分文。 该培训机构承诺:先培训后上岗、培训费从工资里扣、每月发4000元生活费、西安本地包就业。实际全部违约:无薪培训、仅发4000元生活费、不安排就业、教学内容严重不达标,无法满足西安本地岗位要求,导致本人长期失业,已构成招聘转培训贷欺诈。 本人已于2026年5月7日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起诉该培训机构并立案,案件正在审理中。 贵司作为持牌金融机构,存在多项严重违规: 1. 贷前审查严重失职:未核实贷款用途真实性,放任合作机构用虚假招聘诱导借贷,违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审慎经营规则; 2. 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明确告知贷款性质、利率、还款责任,纵容培训贷套路; 3. 漠视消费者诉求:本人于2026年4月9日、15日、21日、5月24日四次正式发函(含最终催告),明确告知欺诈事实与立案情况,要求停止计息、催收、征信上报,但贵司至今无任何加盖公章的正式回复,仅话术敷衍; 4. 违规扩大损失:明知基础交易涉欺诈且已涉诉,仍持续计息、罚息、违约金,持续上报征信逾期,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 5. 违规催收:存在第三方催收骚扰,影响本人正常生活 。 本案属于典型培训贷欺诈+金融机构风控失职,本人已穷尽沟通、催告、投诉、起诉手段,贵司拒不整改,严重违反《银行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四、投诉诉求(清晰、可执行) 1. 立即停止案涉贷款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计算,冻结账务,待法院判决后处理; 2. 立即停止一切催收、短信、电话骚扰,不得联系本人亲友、同事; 3. 立即暂停本笔贷款征信逾期上报/更新,并依法撤销已上报的不良征信记录; 4. 3个工作日内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书面回复,说明前四次函告未回复的合规理由,并提供培训机构主张我已就业的全部证据(劳动合同、社保、个税、考勤、工资流水); 5. 若无法提供有效就业证据,书面承认贷后核查失职、就业信息不实; 6. 配合法院及本人,妥善解决本次培训贷纠纷,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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