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赢卡贷违规捆绑收取担保费并拒提供合同
网友保保_GjVazo1H
本人在深圳市小赢普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小赢卡贷】*台多笔借款过程中,遭遇*台及合作出资方违规捆绑收取高额担保服务费、拒不提供担保服务合同、恶意拖延提供借款合同等违规侵权行为,严重侵害我的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违规事实及诉求如下: 一、违规收费明细(共5笔,合计违规收费7884.49元) 1. 2025年3月26日,借款本金6000元,出资方: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担保服务费366.52元; 2. 2025年6月2日,借款本金3000元,出资方: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担保服务费150****0253月2日,借款本金20000元,出资方: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担保服务费3401.16元; 4. 2025年9月2日,借款本金3500元,出资方:盛京银行清算中心,违规收取担保服务费346.31元; 5. 2025年6月2日,借款本金25200元,出资方:盛京银行清算中心,违规收取担保服务费3620.14元; 以上5笔借款,累计违规捆绑收取担保服务费共计7884.49元。 二、*台核心违规问题 1. 违规捆绑收费,变相抬高综合借贷成本 *台在借款放款过程中,未提前明确、合理告知收费细则,通过拆分息费,强制捆绑收取高额担保服务费,无实质对应担保服务,属于变相收取砍头息、违规附加费用,严重违反金融借贷收费合规规定,抬高个人综合融资成本。 2. 拒不公示、拒不提供合规合同文件 本人多次主动联系小赢卡贷官方客服,要求提供对应借款合同、单独的担保服务合同。*台仅口头声称收费合规、合同有标注担保服务费相关费用,但长期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完整提供借款合同,且始终拒绝提供独立担保服务合同。*台以“借款合同中标注担保服务费、无需提供独立担保合同”为由拒绝配合,该行为明显违规违法,违反强制搭售与信息披露规定,依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金融机构不得强制搭售服务,且必须完整披露收费主体、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年化综合成本。*台将担保服务与借款强制捆绑,仅在借款合同简单标注费用,未单独披露担保机构、担保权责、服务细则,严重侵害我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3. 漠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借贷信息知情权、合同查阅权、公*交易权,该*台及合作出资方通过隐匿合同、捆绑乱收费的方式,剥夺消费者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