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鑫享人生保险销售误导致退保损失

网友保保_TMVtg2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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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号,我购买了泰康人寿的那个保险,人身险叫鑫享人生。然后购买的是一年交的6000,交的15年嗯,交到2025年12月交了六年,然后保费是54000,后来2026年1月份的时候,我给95522打电话,然后他告诉我这份保险的领取方式是按保额的10%,每年领保额的10%。如果不领的话,就放到万能账户复利计息。但是我2017年在泰康上班,那会儿还是代理人上班,买这份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就是宣讲的一年交6000,交够15年,从第16年开始,年年领6000,领到被保险人99岁。但是2026年我给泰康95522打电话的时候,并没有这种领取方式。当时保险公司确实是以我说的这种方式宣传,所以我才购买了这份保险。2026年3月份,我就准备要退保,因为我觉得不合算,然后发现退保只给退现金价值34000,然后损失2万元。我当时就跟泰康也写了说明,但是泰康给我的回复就是在我损失2万元的基础上补贴我2000元,也就是损失18000。我当时没有答应我就打了12378的投诉电话,2026年5月28号,然后去了那个调解中心当时给出的回复就是在2000元的基础上再补贴1000,也就是2万元损失17000,补贴我3000。但是我不觉得不合理。然后他当时就让我拿出证据证明当时说的一年交6000,交够15年,第16年开始年年领6000的证据。但是时隔多年,我也没有什么证据,他,然后我的佣金挣了3000元,然后他把这个钱也算到里边。佣金和这个钱不是两回事,退保是退保,佣金是我当时努力赚的钱。我也是付出自己的劳动成果所得的收入,和退保金额不能合在一起算,我当时是内部员工,基于公司宣讲才购买,宣讲内容与合同实际利益严重不符,属于销售误导,我的诉求是损失2万元里我能接受损失9000,退我11000元,和现金价值的钱,一共是45000,但是他们就不行,请监管部门督促保险公司妥善处理,尽快给出合里解决方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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