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顺花强制搭售商品收取砍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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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360-百顺花强制捆绑商品分期,收取砍头息3378元,未发货未提供服务拒不退费 本人于2025年5月9日,在融360渠道内的百顺花申请贷款,申请金额15000元。该*台存在强制捆绑合同行为,办理贷款必须搭配购买商品,对应费用合计3378元,并拆分分为三期偿还,每期需还款1126元。 放款后,我不仅需要正常偿还15000元贷款的分期款项,还被要求按期支付上述商品费用。截至目前,我从未收到任何实物商品,也未使用过相关权益兑换服务,该笔3378元费用属于变相收取砍头息、强制搭售,完全没有对应的商品与服务支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六条,以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台强制搭售、以商品费用名义收取砍头息的行为属于违规违法行为。 现正式提出诉求: 1. 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商品费用337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