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数科违规跨省放贷且拒提供合同及发票
网友保保_KeAlxCUF
本人长期居住湖南省,于2024年07月20日在我来数科*台办理借款一笔,借款本金9500元,该笔借款放款资方为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属于地方性区域农商行)。 根据银保监监管规定:地方法人商业银行严禁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属于黑龙江本地区域性银行,无跨省放贷资质,违规跨省份向湖南省居民发放互联网贷款,属于严重违规跨省经营。 同时,从我借款至今,我来数科*台及资方从未主动向本人提供该笔借款任何完整合同资料、收费明细,也未开具任何费用发票,严重侵害本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及票据合法权益。 二、维权诉求 1. 要求我来数科*台及资方完整提供2024年07月20日9500元借款全部原始资料:包含个人借款合同、互联网贷款协议、服务协议、还款计划表、电子签约原件、全部合同附件、扣费明细、放款凭证及完整还款记录。 2. 要求对该笔借款产生的全部利息、服务费、管理费等所有收费项目,由实际收款主体全额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3. 依法核查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违规跨省放贷行为,并作出整改、书面说明。 三、法律监管依据 1.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区域开展互联网放贷; 2. 银保监办发〔2021〕24号,明确禁止地方法人银行跨注册地辖区放贷; 3. 《发票管理办法》,经营者收取费用必须依法开具发票; 请贵司提供相应合同,开具发票,若你方拒绝提供,会联系相关资方调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