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台商家拒退合规订单票款
网友保保_vO3HKLeY
本人在于6月12日13:25分在抖音(抖音生活服务)(第三方该票务商家:北京七都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为朋友购买一张2026沈阳玫瑰音乐节电子门票7月19日周日场VIP预售票,订单号: 111017xxxxxxxx85764,支付金额:558元。后因朋友个人原因需退票,我于6月13日16:11分通过自己账号向商家申请退款遭商家拒绝,理由是我订单里朋友的身份证信息已经发生过一次退款(在我下单前我朋友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下单后退款,之后我通过我本人的账号再次为朋友下此单购票)。 1. 此订单为电子票且未核销、未入场核验,距离演出还有一个多月,商家至今未提供任何演出服务,门票可二次正常售卖,退票不会给商家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2. 商家购票页面公示退票次数限制规则:同场次,同一购票账号仅有一次退票权益,6月12日131****1318 退票免收手续费。 3. 在我下订单过程中没有任何显著弹窗提示以订单中的身份证信息作为退票次数限制, 4. 本人咨询了该音乐节票务总代大麦网客服明确回复该场次退票规则限制以购票账户为准,不以身份证信息限制退票次数。 因此我账号的此订单完全符合全额退票退款规则,按照商家公示规则,本次订单根本不应受到任何退票次数约束。商家不遵守自身页面公示规则,单方面更无理由变更退票规则,无理由拒绝我退票退款完全属于违规违法行为。 投诉商家违规事实: 1. 订单未消费、商家零损失,却设置退票次数上限,无合理商业依据,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法定退票、解除合同权利; 2. 即便暂且认可其账户次数规则,商家也单方面擅自变更执行口径,无任何事前告知,公示规则和实际执行标准完全矛盾,恶意拒退。 我多次和抖音以及商家客服沟通协商退票事宜,商家始终固执以身份证限制次数为由拒不处理,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消费权益。抖音客服也以商家拒绝退票为由,拒绝承担*台责任给予退票。 商家无视《民法典》第496条,497条对于合同履约的相关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26条,《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定办法》对消费者弱势群体保护,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