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希辰摄影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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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主体:广西希辰摄影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0号威壮大厦F6层 举报事由: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设置霸王条款、服务违约,违反消费者权益相关法规 事实经过:商家依托抖音“PIA高定摄影”以199元写真套餐低价引流,我2026年4月12日付9.9元预订(该款项已退款);4月18日到店后商家隐瞒套餐无电子底片信息,迫使我升级消费500元,4月20日选片被诱导加片消费633元,合计消费1133元。商家承诺15天交付精修,逾期交付且成片严重失真,两次修改仍不达标。我申请全额退款,商家以“精修不予退款”霸王条款拒退,且两笔消费未开具发票。 举报诉求: 1. 对商家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使用无效霸王条款行为立案查处; 2. 督促商家全额退还1133元; 3. 将违规信息纳入经营信用公示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