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象超市售出含异物薯片拒先行赔付
网友保保_4aMkJa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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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6月21日通过美团旗下小象超市购买乐事薯片(青瓜味)一包,食用时发现混有疑似指甲盖的异物,当场拍照并保留订单记录。联系美团客服后,对方承认联系不上生产商百事公司,并以此为由拒绝依法先行赔付,要求消费者自行联系生产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首负责任制”,销售者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后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美团作为销售*台,以其“联系不了生产商”为由拒绝履行法定赔偿义务,已构成违法。 现要求被投诉人杭州小象超市有限公司(美团)退还货款,并依据《食品安全法》支付1000元惩罚性赔偿。请贵局介入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