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麦网拒退汪苏泷演唱会门票
网友保保_3JUcdW3Y
已完结
2026年7月1日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朋友在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大麦APP购买一张沈阳汪苏泷7月4日演唱会门票,订单号51***************17,实付人民币金额1680元,目前门票未出票、未核销、未使用。确认工作原因无法到现场,该日有安排面试一场、线下会议一场,无法到达沈阳,立马于7月1日下午14点与大麦APP*台客服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本人多次与客服沟通,客服均不予受理,在当日拒绝退款。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大麦*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支付的费用168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