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消费违规报送征信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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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关铭琪,身份证号:210682*********020,在度小满*台办理中邮消费金融放款的个人消费贷款,账户编号:T10****10H0001PDXM15**********************01,授信额度36000元,该笔贷款已于2026年3月6日全部结清,账户状态显示结清关闭。 纠纷事实: 1. 2026年2月出现逾期,属于突发客观困难造成的非恶意逾期:春节期间收入中断,家中老人住院产生大额医疗开支,资金临时周转困难,本人无拖欠欠款的主观意愿,并且已经全额还清债务。 2. 本人向中邮消费金融提出征信异议申请,对方口头答复已经发送逾期通知,但始终无法提供运营商短信回执、接通通话录音等具备法律效力的送达凭证,仅出示内部系统截图。按照金融消保举证规则,金融机构应当对已履行告知义务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即视为未履行逾期提醒义务,违规报送逾期征信记录。 3. 该笔贷款的征信报送存在明显瑕疵:征信报告内还款期数空白、还款方式标注为“不区分还款方式”,违反《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必须保证征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我单独提出信息补正申请,却被机构连同逾期异议一并驳回。 投诉诉求: 1. 督促中邮消费金融,更正本人2026年2月非恶意逾期的征信记录; 2. 补全该贷款账户缺失的还款期数、还款方式等征信数据,整改信息报送不全的违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