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拒退雅诗兰黛粉底液违反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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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淘宝网买了雅诗兰黛DW粉底液,试用过后与预期效果不一致,申请退货退款,商家已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款,反馈淘宝网客服不断推诿,不解决问题, 是非定制商品,完全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网购商品,只有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音像制品等数字化商品和报纸、期刊,可以免于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20修订)》第七条,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和销售时已明示临*保质期的商品或已明示有瑕疵的商品,这些商品,如果在销售过程中已明示过不适用7无理由退货且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同意的,也可以免于七天无理由退货。 除前述特殊例外的商品外,其他商品均需适用7无理由退货规则。即便在店铺中有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明示该名示也是无效的,该网店严重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