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啦教育霸王条款、无证办学、退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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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4月16日听橙啦销售拉入直播间听考公试听课,销售催名额有限,先到先得,被忽悠下单,在淘宝橙啦教育旗舰店购买考编课程,在北京学橙归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教育培训服务合同,支付培训费6800元,服务周期一年365天,我方实际仅使用服务约73天,绝大部分课程与督学服务尚未履行。 第一,案涉合同是被告单方制作的电子格式合同。合同第七条一整套退费扣费规则,设置1500元固定不可退还的入班费、单方拆分高额日服务费、限定仅7天无理由退费、逾期高额倒扣,属于免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法定解除权的格式条款。 被告在签约时,没有对该退费免责条款进行加粗、标红、弹窗单独确认、逐条明确告知,未尽到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依据《民法典》496、497条,该退费条款无效,不能作为拒退余款、高额扣费的依据。 第二,对方存在多重过错: 1. 北京总公司经营范围仅有教育咨询,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无证开展系统化付费公考培训,属于超范围违规经营;仅有办证申请、无官方过渡期备案,不等于合法经营,不能以行政整改为由免除民事退费责任。 2. 合同签约、教学服务、课程交付全部由北京总公司完成,但被告刻意安排异地河南分公司收取全款、开具发票,四流割裂、主体混同,刻意规避属地监管,存在明显过错。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存在答疑回复迟缓、服务流程繁琐、配套督学服务不到位等履约瑕疵,未完整履行合同义务。且说题不会跳过这种话。 第三,教育培训预付式服务合同,消费者享有法定解除权,法律没有规定超过7天就永久丧失解除合同、退还剩余预付款的权利。 我认可扣除已经实际接受服务的合理成本,但不认可被告单方制定的天价扣费公式、没收固定服务费的行为。 我方请求法庭解除合同,按照实际服务占比据实结算。退我6500元。之前对方已电话联系我,说400上加200,最后又说退1500元,这个完全不合理。我不接受,课程占比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