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芽庄机票因疫情原因未能出行,要求南京国际旅行社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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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1.20日在微信上向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的“高小燕承程假期”购买了1.29-2.3上海芽庄来回的机票,3人合计金额:10800元,并未签订合同; 1.25国家出台政策自1.28零点起一律停止出境游,故旅行社于1.26通知行程取消;4.8旅行社出退款方案只退50%,拒绝提供扣除50%的相关凭证,但依据旅行法及处理意见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解除,旅游企业对于不能退返的费用,应提供明确的支出且不可退还费用的证明材料,确保旅游者的知情权。 本人向吴中区旅游部门反馈情况(包括本次消费旅行社未与我签订合同属于非正规操作,且旅行社扣除的实际发生费用未向消费者明示),基于这两点,吴中区旅游部门做出回复是:代办机票可以不签合同,对方表示只有调解权,没有强制要求执行权,现与旅行社协商无果,故给出结果是终止调解。但作为消费者不服这个处理意见,旅游部门未能按国家政策来起到监管监督作用。 诉求:本人只买了机票,无其它服务,机票作废,要求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