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拒不退还押金

网友保保

已完结

本人于2021年6月30日租房入住宜昌市西陵区石板溪1-206号单间六楼,因个人怀孕原因,住房无电梯行动不便于12月初提前告知房东需要退房,房东答应!于2021年12月中旬再次通知房东需要在18号退房结算水电退还押金一千!房东表示出租房为合伙经营,需要提供我方结婚证及孕检证明,方可退还押金!后续我方已提供证明!房东并要求我方把房屋租赁合同、收据和住房两把钥匙放在房间!我方已归还!于18日晚搬东西离开,并清扫打理房间卫生后房东表示出租房桌子丢失需要我方赔偿,告知之前已损坏,我方已赔偿!房东依旧以房间未打扫干净卫生为由需要扣除100元请人打扫卫生,我方告知需要提供打扫卫生视频,房东拒绝!现依旧已在外地为由,以桌子不是原桌为由,以卫生未打扫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展开全部
评论 0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