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2月20日,在无锡山河九里售楼处定购了一套房(33-72-703),缴费5万定金,当时购房时我把我的情况说明了(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未交土出,一套商品房)询问是否有购买资格和贷款政策(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和贷款6成可否),当时销售人员告知有购买资格,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清可以贷款6成,于是本人缴纳了5万定金签订了购买协议。后来,我个人去相关部门了解购房政策时,被告知,我是有山河九里的购买资格,但是税率和贷款是按照第三套房来计算的,并且不能使用公积金,购房首付6成贷款4成,后和销售联系,销售再次咨询后告知我咨询的政策是正确的,但是贷款额度是可以操作的。我又向相关人员咨询这个贷款额度可操作是否属于违规行为(被告知是违规行为),后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决定不购买此房,因为首付6成本人无法拿出那么多钱,也不想违规去做贷款额度操作,后去售楼处退房退定金,被售楼处告知定金无法退还,开发商没有此先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