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耐斯舞蹈工作室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要求解除合同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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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于2023年6月6日-6月8日向耐斯舞蹈工作室的工作人员线上转账三笔学费共计880元报名于2023年7月15日开课的暑假班, 对方未给我开具发票且三次线上转款分别到个人账户,有偷税漏税行为。由于本人跑外卖造成膝盖受损,以及后续换工作的时间原因,于2023年6月14日和6月16日向机构提出退款申请遭到拒绝,机构提出只允许转让,可学生没有上学,机构没有付出相应的教学活动不应取得学费,规定机构不能拒绝退款。培训合同在定性上类似委托合同,合同各方都有任意解除的权利,因此合同中的一概缴费不退款的条款相当于排除了消费者的任意接触权,属于无效条款,且规定合同内重要事项需要标粗加通知,该机构在报名表上列出“课程售出不退款”的条例没有标粗并特殊注明。现提出退费880元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