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台购买的流量卡资费不符,欣迈智联/海迅通信拒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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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2023年7月13日在快手*台购买了一款流量卡,商家宣传该套餐首月月租0月,其后月租19月每月,包涵了500G流量,本人收到卡后按照商家要求激活并开通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套餐的资费与本人的流量卡资费完全不符,联系商家,商家不予处理,玩文字游戏,欺*消费者,为本人带来了80元的经济损失,本人认为,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经济损失。若商家拒绝赔偿,本人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