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音瑜伽跑路,原告要求赔偿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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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2年8月18日通过支付宝向梵音瑜伽支付会员费(人民币)12595.72元,并出具了收据一张,双方约定梵音瑜伽向本人提供30节团课,20节私教课和赠送10节团课的瑜伽课程。2022年8月22日,本人通过微信转账向梵音瑜伽业务员糖衣(微信名)转账人民币4300元整,双方约定梵音瑜伽向本人提供20节团课,10节私教课。本人于2022年8月17日和2022年10月20日参加梵音瑜伽提供的课程培训服务,共计2节课。2023年5月28日本人发现被告店铺停业修整,经咨询费梵音瑜伽课程顾问得知梵音瑜伽跑路。自2022年10月20日起至今,本人没有参加任何梵音瑜伽提供的课程培训服务。本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此,请求支持本人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