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绿地柏澜晶舍开发商拒绝提供车位使用权转让认购费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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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认购杭州临安绿地柏澜晶舍地下车位-1F673使用权,于2021年6月4日与杭州绿地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认购协议并支付共15万元,该房地产项目已交付,然而开发商至今未提供车位认购费用的发票,我主动联系开发商索要发票开发商也拒绝给与。 现要求开发商立刻提供15万车位使用权转让认购费的发票并道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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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认购杭州临安绿地柏澜晶舍地下车位-1F673使用权,于2021年6月4日与杭州绿地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认购协议并支付共15万元,该房地产项目已交付,然而开发商至今未提供车位认购费用的发票,我主动联系开发商索要发票开发商也拒绝给与。 现要求开发商立刻提供15万车位使用权转让认购费的发票并道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