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龙魔芋爽食品质量有问题。
网友保保_08CIfkAX
已完结
买家(我)拜托朋友在2023年11月10日从淘宝平台上购买了该商家名为“卫龙魔芋爽”产品,并于2023年11月13日收到快递食用。在2023年12月1日时在同批次其他包装的产品中发现白色异物,与此同时在当天腹泻3次以及呕吐,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拍照保存证据。 我要求商家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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