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赞出行服务(苏州)有限公司恶意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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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11月6日向有赞出行服务(苏州)有限公司租赁一辆牌照为,苏EAU7581的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一辆,用以跑网约车使用,因该公司未把车手续办好,故要求等到11月10才能使用,期间不算租赁费用。当时签定租赁合同,租期一个月,租金4000员每月,费用从网约车流水里扣除,当时交压金4000元,管理费1000元,退还车辆时,4000元压金退还,管理费不退。一个月到期后,车辆于12月10日退还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以车辆损坏为由,扣压金3000元不退,本人不接受租赁公司的扣款理由,认为车辆并未损坏,在租赁期间,并未发生任何磕碰情况,租赁公司提出的损坏是正常使用磨损现象,不能做为扣款理由。存在霸王条款,恶意欺诈消费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