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好伴侣婚姻:虚假宣传、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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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成都好伴侣婚姻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重大误解、欺诈行为 本人于2024年2月12日向对方支付4080元,对方承诺该费用为课程加一对一指导费用,且承诺一到三个月可以看到效果,结果交了钱之后对方发了百度云网课后,敷衍了事,没有按照当初约定制定详细计划,发现不对劲后我尝试沟通退款,对方回复按照合同只能退给我1224元,该合同当时本人未签名,本人当时购买服务的初衷是为了修复和老公的感情,卖课的公司表示买这个课,1-3个月可以见效,但是我买了之后,卖课公司只是给我发发网课,其他没啥内容,也达到不了我付这个钱的目的,存在欺诈+重大误解+虚假宣传的行为,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