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博士儿童学步鞋质量差,要求更换处理
网友保保_VInS0I5U
已完结
我2023年10月13日在江博士衡阳万达店购买了一双儿童学步鞋,因为是春夏款,冬天穿不上,2024年3月9日-3月10日共穿了两天,11日晚上清洗过后就发现鞋子掉皮严重,江博士专柜无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 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所以我希望店家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
投诉进度
展开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