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小芒电子商务售后服务欠缺

网友保保_kbQTPOEY

已完结

本平台购了一张票,但是他不退款服务提供方主张的特书性不成立: 根据我国最新完善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台购买的商品除弟二章外,应予以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 是对法律的蔑视。 ②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 演出是4/11,距现在还有很长时间。且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目前主办方并未出票,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 ③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七天无理 由退换的行为: 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 ④服务提供方关于演出协议的主张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民法典、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从购票到决定退票,中途也仅仅经过了2-3天的时间差,依旧处在七天无理由退款的时限内。服务提供方拒绝退款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演唱会退$成功!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在与服务提供方协商未果后,投诉至市场间管部门,要求服务提供方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履行退还义务。演出门票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的除外的四种情况,所谓不退不换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我要求平台给我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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