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拒绝退还剩余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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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丈夫于2024年3月7日与宋九思(身份证号4130****34****0014)签订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民权街道万家灯火15栋124商铺一间,合同期限为一年,房租一年41000元(为合伙经营),支付半年房租21000元,4月8日房东要求我们搬走并退我们剩余房租(应退房租17469元,房东承诺退15000元),协商无果后,4月9日上午我们把商铺内所有东西清空搬走,并携带水卡、电卡、钥匙及租赁合同找房东退房租,房东拒绝退还剩余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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