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购买纠纷需公正处理
网友保保_89429017
已完结
5月21买的榴莲,22号拿到。结果不仅缺斤少两还无法发霉发烂发臭,联系客服不仅处理时效慢,而且态度不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淘宝买菜客服(001772)无视法律规定,仅愿意赔偿25元,我必须维权到底,诉求按照法律法规赔偿!
